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2********1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2民初8383号 |
案号 |
(2020)皖1222执2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海涛自愿于2020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攀借款本金1150000元;二、如果未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被告于海涛自愿于2018年9月28日起,按年利率1.5%向原告高攀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时止;三、原告高攀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150元,减半收取75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575元,由被告于海涛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