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2********1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2民初8383号
案号
(2020)皖1222执2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海涛自愿于2020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高攀借款本金1150000元;二、如果未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被告于海涛自愿于2018年9月28日起,按年利率1.5%向原告高攀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时止;三、原告高攀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150元,减半收取75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575元,由被告于海涛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08-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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