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02********21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张定民一初字第495号 |
案号 |
(2016)湘0802执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磊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金兴香、张宏山各种费用共计15000元;二、被告丁德飞于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金兴香、张宏山各种费用共计3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01 |
发布时间 |
2016-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