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迁市东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3********440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311民初620号 |
案号 |
(2020)苏1311执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宿迁市东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培胜借款3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5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标准,自2018年7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丁冬艳已偿还的22000元应从上述利息中扣减)。二、被告丁冬艳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85元,由被告宿迁市东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冬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冬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11MA1N3H440Q |
登记机关 |
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工业集中区上海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