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佰裕东面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2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582民初2772号 |
案号 |
(2020)冀0582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北佰裕东面业有限公司、被告郭小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王学波借款本金60万元人民币,并自2015年5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支付给原告利息至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王学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00元人民币,减半收取6250元人民币,由被告河北佰裕东面业有限公司、被告郭小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小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826720531562 |
登记机关 |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沙河市温泉街汇通城市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