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方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74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126民初500号
案号
(2019)冀0126执6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聚社、河北方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17万元(自2016年6月9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按约定的月息2%计算),被告李国庆、马军锋、李建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二、被告李国庆、马军锋、李建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刘聚社、河北方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孟杰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20元,由被告刘聚社、河北方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0500元,原告负担8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10-11
发布时间
2020-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077484293Q
登记机关
长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明北路8号00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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