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2********4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922民初664号 |
案号 |
(2021)湘0922执9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詹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跃武借款本金18,900元及截至2021年3月10日止的利息320元,自2021年3月11日起的利息以6,4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0元,减半收取140元,由被告詹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