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兴市仁和酒业商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44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283民初3394号
案号
(2020)苏1283执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泰兴市仁和酒业商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俞建欠款439452元。二、被告刘健、蒋翠芳对泰兴市仁和酒业商行不能支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92元,由被告泰兴市仁和酒业商行、刘健、蒋翠芳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1-19
发布时间
2020-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1283MA1NB33D3F
登记机关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泰兴市黄桥镇文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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