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静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21********0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02刑初54号
案号
(2021)冀0102执29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范静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应折抵7日。即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2027年11月1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涉案赃款416800元,依法追缴返还被害人郝文龙、张克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8-13
发布时间
2021-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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