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静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1********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2刑初54号 |
案号 |
(2021)冀0102执2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范静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应折抵7日。即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2027年11月1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涉案赃款416800元,依法追缴返还被害人郝文龙、张克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