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江辉农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62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刑初671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泰兴市江辉农产品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熊月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责令被告单位泰兴市江辉农产品有限公司退赔赃款人民币1980.961122万元,分别发还给相关人员(详见认定表)。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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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熊月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34625194X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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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市虹桥镇东风南路2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