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大鹏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HR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3民初10751号 |
案号 |
(2020)苏1283执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工资款合计162695元了结本案,被告泰兴市大鹏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保证于2019年12月26日前分别给付原告朱日升41000元,给付原告徐金荣42695元,给付原告梅华57500元,给付原告肖秀芳21500元;二、被告泰兴市大鹏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鹏自愿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如逾期未给付,则原告有权就162695元扣除已偿还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余无瓜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MA1P61HR65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张桥镇东联村李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