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云南腾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8556****
执行依据文号
(2108)云2925民初711号、(2019)云29民终197号
案号
(2019)云2925执4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渡县人民法院、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上诉人兰永光、李筠敏与原审被告云南腾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向上诉人大理市兴鑫建筑设备租赁站支付所欠租金1124175元,并支付自2016年4月1日起至还清所欠租金之日止按本金1124175元,年利率百分之六计算的资金占用费(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二、被上诉人兰永光、李筠敏与原审被告云南腾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向上诉人大理市兴鑫建筑设备租赁站支付租赁物损失费共计140000元(限期同上)三、被上诉人兰永光、李筠敏与原审被告云南腾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向上诉人大理市兴鑫建筑设备租赁站支付律师费10000元(限期同上)。一审案件受理费19393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4393元,由上诉人大理市兴鑫建筑设备租赁站负担4154元,原审被告云南腾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上诉人兰永光、李筠敏负担20239元,未交,已退,请执行局先予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渡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9-09
发布时间
2020-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建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25091329847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建安路姚芹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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