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02民初2105号 |
案号 |
(2019)冀0102执3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石家庄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04925元及利息(以567678.75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以137246.25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合计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99元,由被告石家庄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时间 |
2020-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58691276XF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外环古城东路1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