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2********1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822民初319号 |
案号 |
(2019)皖0822执1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詹武结欠原告朱凤友借款本金247000元、利息58000元、合计305800元及后期新增利息(新增利息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2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此款于2019年9月30日前付清; 二、如被告詹武按上述期限履行,原告朱凤友则自愿放弃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依法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朱凤友负担1000元,由被告詹武负担1150元; 四、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19-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