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石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01********1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524民初3273号 |
案号 |
(2019)湘0524执1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贺石勇于2019年2月4日以前偿还原告廖鸿借款本金62 000元,并以借款本金62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 245元,由被告贺石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时间 |
2019-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