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01********14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01民初2506号
案号
(2019)云2901执1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王绍山、李琳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4800元及截至2019年3月20日止的利息25081.29元,并继续支付以本金174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按月利率8.14658‰的标准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4298元,减半收取2149元,由被告王绍山、李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10-17
发布时间
2019-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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