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康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5********1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282民初2696号 |
案号 |
(2019)皖1282执1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界首市新能立天蓄电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界首市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偿还的借款本息9094063元,以后利息(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本金按8800000元计算)自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时间 |
2019-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