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29********1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823民初330号
案号
(2019)皖1823执1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汪涛确认欠原告李宗保借款50000元与利息11000元,共61000元。此款定于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每月12日前归还5000元;2019年2月12日前归还余款6000元; 二、被告汪涛若未按(一)项约定还款,原告李宗保有权就余下所欠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原告李宗保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1325元,按25%收取331.25元由被告汪涛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1-22
发布时间
2019-03-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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