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2********1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24民初5067号 |
案号 |
(2017)皖0124执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罗辉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左敦立借款90000元,并自2016年10月24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3-27 |
发布时间 |
2017-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