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81********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181民特572号 |
案号 |
(2021)皖1181执17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陶建国欠申请人张梓梅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7000元,合计47000元,此款从2021年5月起每月10日前给付1000元直至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二、申请人陶建国如有一期未按时还款,则申请人张梓梅可就全部剩余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