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朝晖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24********1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东民二初字81号
案号
(2014)东法执字第00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衡东县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朝晖、侯润娇支付肖汉卿20万元及利息5900元诉讼费、财保费1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4-08-21
发布时间
2015-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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