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823********19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枞民一初字第00015号 |
案号 |
(2015)枞执字第00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汤建国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施东才借款95000元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2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2-03 |
发布时间 |
2015-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