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225民初3224号 |
案号 |
(2019)皖1225执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曹蕾与被告闫利俊自愿离婚; 二、原告曹蕾与被告闫利俊的儿子曹天乐、女儿曹乐妍均由曹蕾抚养,曹蕾不要求闫利俊支付子女抚养费; 三、原告曹蕾向被告闫利俊支付经济帮助款300000元,2018年6月28日前支付50000元,2018年10月26日前支付剩余250000元; 四、原告曹蕾与被告闫利俊就本案无其他纠纷。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原告曹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1-02 |
发布时间 |
2019-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