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6********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石民二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湘0726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关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赵梓淇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年利率6.15%的标准支付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6-01-18 |
发布时间 |
2016-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