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504********21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421民初2324号 |
案号 |
(2019)皖0421执7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凤台县国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凤台县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的担保债务4218417.62元,被告谢国杰、韩雪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6-13 |
发布时间 |
2019-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