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沐全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29********2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823民初929号
案号
(2019)皖1823执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沐全胜确认尚欠原告张南生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其中,2017年2月16日之前的利息为16000元; 2017年2月16之后的利息,自2017年2月16日起,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50000元借款还清之日止),此款从2018年6月份开始,于每月月底前归还3000元直至借款本金及利息还清之日止; 二、如果被告沐全胜未按上述约定归还任何一期款项,原告张南生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1731元,减半收取865.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沐全胜负担,于2018年6月底前向原告张南生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1-07
发布时间
2019-05-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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