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沐全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9********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823民初1932号 |
案号 |
(2017)皖1823执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沐全胜于2016年12月20日归还原告朱中财欠款15000元;2017年6月30日归还原告朱中财欠款30000元及相应利息;2017年12月30日前归还原告朱中财余款2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均按月利率2%,自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如被告沐全胜未按上述期限履行,原告朱中财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被告泾县和润玩具厂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朱中财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1750元,减半收取875元,由被告沐全胜负担,于2016年12月20日直接向原告朱中财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2-16 |
发布时间 |
2017-07-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