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柯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1********22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021民初1527号 |
案号 |
(2017)皖1021执6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勇欠原告郑康借款14万元,由被告柯勇于2017年6月底前归还5万元,2017年9月底前、12月底前各归还15000元,2018年3月底前、6月底前、9月底前、12月底前各归还15000元; 二、如被告柯勇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则利息按5000元计算,于2018年12月底前支付。被告柯勇如有任何一期不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则利息按1万元计算,且原告郑康有权就全部借款本息的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柯勇承担,于2017年6月底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7-03 |
发布时间 |
2017-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