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嵇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03********2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827民初1163号 |
案号 |
(2019)皖0827执8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嵇磊向原告方光明偿还所欠工资总计58784元,分别于2019年6月15日前支付10000元,2019年7月15日前支付8000元,2019年8月15日前支付8000元,2019年9月15日前支付8000元,2019年10月15日前支付8000元,2019年11月15日前支付8000元,2019年12月15日前付清余款8784元; 二、如被告嵇磊不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方光明有权就所欠工资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1270元,减半收取计635元,保全费608元,合计1243元,由被告嵇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时间 |
2019-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