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03********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观民一初字第01038号 |
案号 |
(2016)皖0803执9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鲁超欠原告李六存借款本金17.6万元,并造成原告李六存经济损失5.4万元,共计23万元,鲁超于2016年6月18日前一次性给付李六存; 二、本案双方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4840元,减半收取为2420元,原告李六存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6-30 |
发布时间 |
2016-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