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宇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02********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泰海民初字第01982号 |
案号 |
(2015)泰海执字第00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姚宇鹏共欠申请执行人赵亮本息合计人民币60000元,此款被执行人姚宇鹏从2014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止每月月底前归还申请执行人赵亮人民币1000元,从2015年1月起每月月底前还款人民币2000元,直至款项全部还清。上述款项均直接汇至申请执行人赵亮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号:6227001310850174793;二、如被执行人姚宇鹏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则申请执行人赵亮可就总款项60000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扣除被告已给付款项);三、被执行人姚宇鹏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3-23 |
发布时间 |
2015-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