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9********24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泾民一初字第00352号 |
案号 |
(2014)泾执字第00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婚生子黄国庆随被告生活,原告自2009年5月起至2013年4月止,每月负担抚养费300元;自2013年5月起至婚生子满18周岁止,原告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均于每月的20 日前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4-04-21 |
发布时间 |
2016-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