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29********244X
执行依据文号
(2009)泾民一初字第00352号
案号
(2014)泾执字第003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婚生子黄国庆随被告生活,原告自2009年5月起至2013年4月止,每月负担抚养费300元;自2013年5月起至婚生子满18周岁止,原告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均于每月的20 日前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4-04-21
发布时间
2016-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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