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伏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5********25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02民初710号
案号
(2018)苏1302执31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伏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郭君君75945.88元;二、被告陈伏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65974.29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6-28
发布时间
2018-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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