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7********2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3民初4011号 |
案号 |
(2019)皖1623执1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侯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孙若琳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8月21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还清时止);被告唐磊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时间 |
2019-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