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连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2********2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宿城非诉行审字第00361号 |
案号 |
(2015)沭非诉行执字第00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沭计征决字华00215007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本院准予进入执行程序,由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费由被申请人王连胜、张妹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12-18 |
发布时间 |
2016-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