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5********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5民初5612号
案号
(2021)皖1225执48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保其、卢敏于2021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吕承秀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孙保其、卢敏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吕承秀借款本金50000元;三、被告孙保其、卢敏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利息38271元(利息从2019年10月13日按照月息1.5%算至2020年8月19日为22875元;2020年8月20日按照年利率15.4%算至2021年4月20日为15396元);四、被告孙保其、卢敏上述一期到期未能履行,原告可就余下借款本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按年利率15.4%,以15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21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55元(原告预交),由被告孙保其、卢敏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1-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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