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凯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421********6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521民初122号
案号
(2021)湘0521执2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柳凯平于2021年1月28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宁上华借款本金20 000元以及利息20 336元(利息以20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14年5月22日起计算至2020年11月23日止)。原告自愿放弃2020年11月23日之后的利息。如被告柳凯平未如期足额偿还本项约定的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原告宁上华可就本项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金额,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808元,减半收取计404元,由被告柳凯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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