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自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1********1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03民初1256号 |
案号 |
(2021)桂0603执1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杨自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云香支付股权转让款5013000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3549204元;二、驳回原告李云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736元,减半收取35868元,由原告李云香承担368元,由被告杨自豪35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