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梵谷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8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523民初3685号
案号
(2020)皖0523执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梵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固巢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欠款商砼欠款及利息16,088,206.50元(其中本金5,822,001.5元的利息为5,553,204元;本金3,500,000元的利息为1,213,000元,且自2018年7月1日起,以本金9,322,001.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计息至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329.2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3,329.24元由被告安徽梵谷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2-06
发布时间
2020-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华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30787182664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和州路西侧迎江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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