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5********11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2民初2448号
案号
(2021)皖0522执20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含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诉请,任海燕于2019年11月20日前付10000元,2020年1月15日前付2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付3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付3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付30000元,上述款项汇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账户:6012100010104),其余诉讼请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予以放弃;二、若任海燕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则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有权就尚未履行的剩余款项提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就未履行金额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822元,调解减半收取计911元,由任海燕负担,此款于2019年10月20日前交至法院。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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