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924********08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1126民初996号
案号
(2021)湘1126执恢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限被告黄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远县支行借款本金68 311.91元并支付借款截至2020年4月12日止的利息11 933.74元,滞纳金1680.95元,分期手续费1272.04元,合计83 198.64元;2020年4月12日之后的逾期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按月计收复利,计算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算。 案件受理费1508元,减半收取754元,由被告黄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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