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万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30********2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3130民初1590号 |
案号 |
(2021)湘3130执1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曾万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向昌凤偿还借款本金240000元。案件受理费4900元,减半收取 2450元,由被告曾万林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