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本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22********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705民初4090号 |
案号 |
(2021)皖0705执30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蒋本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胡叶九借款本金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7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蒋本来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付本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