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4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22民初3737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3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马广元、朱青青履行清偿申请人的借款本金80000元及至2021年3月5日的利息1294.63元,2021年3月5日至还清日的利息另算(逾期部分利息按贷款年利率9.57%上浮50﹪计收,见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彭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执行费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