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04********07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11民初3278号 |
案号 |
(2021)苏1311执4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霞现尚欠付原告王克平运输款170847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运输款1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给付20000元,于2021年6月14日前给付30000元,于2021年9月21日前给付110847元,上述款项,若有任一期逾期给付,原告可就全案未给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就本案一次性了结,再无纠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59元,由原告王克平自行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