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康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1********4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21民初4838号 |
案号 |
(2021)皖1321执19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双方结算,杨康康尚欠邵言真木头款316259元,杨康康保证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60000元,于2021年11月1日之前偿还14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116259元;以上还款如任何一期逾期即视为全部债务到期,由杨康康承担所欠款自2021年9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的四倍计算资金占用费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同时邵言真有权对所欠全部货款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022元,由杨康康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或者具有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