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全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0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23民初6762号 |
案号 |
(2021)皖0123执4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由被告孙全斌支付原告袁顺货款共计20000元,被告孙全斌自2021年9月起至2022年6月止,于每月28日前支付2000元;二、以上款项未能及时或足额支付的,即视为剩余债权全部到期,原告袁顺可就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以未付的全部款项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之间因案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收取157元,由原告袁顺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