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31********0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202民初867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2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邓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胜丰钢材经销部一次性支付租赁款247,000元。案件受理费5005元,由被告邓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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