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6********PR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03民初729号 |
案号 |
(2021)桂0603执1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何凤英与被告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除游泳健身服务合同关系;二、被告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黄元辉于2021年7月16日之前返还原告何凤英健身会籍费用1838元(其中会籍预交费用50元,会籍价款1788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律师代理费500元,由被告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黄元辉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元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3MA5PQWPR84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群星路319-1号恒富商业广场商业裙楼一层1009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