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世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02********0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603民特26号
案号
(2021)桂0603执15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祁大成承认尚欠申请人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69498.46元及利息8516.8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12月18日,从2020年12月19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16.5‰付利息、复利直至债务全部还清为止),定于从2021年2月23日起,每个月15日前偿还2000元本金直至2021年12月31日止清偿完毕剩余本金及利息;二、若申请人祁大成对上述款项有任何一期未按时履行,则上述款项全部到期申请人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防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人凌世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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