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1********26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681民初3032号 |
案号 |
(2021)湘0681执8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湖南联达丰荣铜铝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贷款本金365万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该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924元,由被告湖南联达丰荣铜铝业有限公司承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